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经验」什么是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 : 2024.10.21 17:45:00 浏览 23

1999年9月20日至29日,在日内瓦召开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第34届系列会议上,通过了《保护驰名商标联合建议》,该建议是WIPO为适应工业产权发展而首次确立的保护驰名商标国际协调的共同标准。

什么是驰名商标

根据该《建议》的规定,在确定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主管机关应对能就该商标驰名作出推理的任何情况予以考虑。机关尤其应对向其提交的有关就该商标驰名或不驰名作出推理的因素的信息加以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信息:

第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或认识程度;

第二,该商标的任何使用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第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在交易会或展览会上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或服务所做的广告或公告及介绍;

第四,该商标的任何注册和/或任何注册申请的期限和地理范围,以反映使用或认识该商标的程度;

第五,成功实施该商标权的记录,尤其是该商标由主管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范围;

第六,与该商标相关的价值。因素是用来帮助主管机关确定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的指导方针,而非作出这一确定的前提条件。确定商标是否驰名的条件,成员国不得要求:

第一,该商标已在该成员国中使用,或该商标已在该成员国进行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该商标在除该成员国以外的任何管辖范围驰名,或该商标已在除该成员国以外的任何管辖范围进行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该商标为该成员国中的全体公众所熟知。

根据该建议的规定,成员国应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以防被用作发生冲突的商标、企业标志和域名,其效力至少应自该商标在该成员国中驰名之时起。

发生冲突的商标包括:

第一,如果某商标或该商标的主要部分被在与使用某驰名商标的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或服务上使用、提出注册申请或注册,而该商标或该商标的主要部分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或音译并易于造成混淆的,即应认定为该商标与该驰名商标发生冲突。无论商标所使用、提出注册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如何,只要该商标或该商标的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或音译,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认定为该商标与该驰名商标发生冲突:

(1)该商标的使用会暗示该商标所使用、提出注册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与驰名商标注册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并且可能会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2)该商标的使用可能会以不正当的方式削弱或淡化驰名商标的区别性特征;

(3)该商标的使用会不正当地对驰名商标的区别性特征加以利用。

如果某企业标志或该企业标志的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或音译,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认定为该企业标志与该驰名商标发生冲突:

(1)该企业标志的使用会暗示使用该企业标志的企业与驰名商标注册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并且可能会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2)该企业标志的使用可能会以不正当的方式削弱或淡化驰名商标的区别性特征;

(3)该企业标志的使用会不正当地对驰名商标的区别性特征加以利用。

如果某域名或该域名的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或音译,且该域名是依恶意注册或使用的,即应认定为该域名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

1993年修订的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未做规定,1993年修订的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只规定了对“公众熟知的商标”的保护。我国实际上是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实行保护的。在总结保护驰名商标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保护驰名商标立法经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6年8月14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驰名商标规定》)并于1998年修订后重新发布。《驰名商标规定》第二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上一篇

「分析」驰名商标的认知误区是什么?

下一篇

认证标志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