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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标行政认定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6.29 12:03:08 浏览 194

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条件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和信誉的商标,在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所熟知,已被消费者评选和具体权威机构认定。

一、为有关公众所熟知;

2.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都符合相应的认定标准;

3.该商标作为知名商标受到保护;

4.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持有人认为有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

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或者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认定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的事实。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二)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知名商标行政认定

二、中国驰名商标注册流程

驰名商标认定的全部流程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一)前期接触与初步判断;

(二)签订委托协议书;

(三)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四)正式申报阶段;

(五)公示报道,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数据库。

三、驰名商标注册的认定

(一)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

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

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 2003年4月17日)

(二)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2号)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4号)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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