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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 是否需要独立诉讼请求?

发布时间 : 2023.06.29 13:46:08 浏览 229

当事人申请商标后,可以根据商标的知名度选择认定知名商标,由具有认定能力的机关认定。知名商标的认定是否需要独立的诉讼请求?司盟企服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我相信这会对你有帮助。

一、驰名商标认定 是否需要独立诉讼请求独立诉讼请求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严格的要求,申请难度也很大。目前,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有三种方式:

(一)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其他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知名度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在商标初步审批后公告期内未注册的反对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这个意见。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注册商标广得多。有些人可以认为自己是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范围,然后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查。符合驰名商标标准的,商标局可以认定你是驰名商标。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其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知名度的有关材料。”

商标纠纷和异议是不同的。对未注册商标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注册商标的反对意见是争议。争议和异议是有期限的。

在商标纠纷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因是一样的。根据《商标法》和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

新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知名商标,可以向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知名度的相关材料。同时,复制报当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很多种,有些明目张胆,即直接使用名牌商标,构成侵权没有问题;有些人称之为边缘球,模仿名牌商标,故意混淆消费者,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必须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其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如果不侵犯普通商标,但可能侵犯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是否非常重要。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知名商标认定

二、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

驰名商标在中国作为法律概念最早出现在1984年8月《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请示报告》所附的中文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其译自well-knownmark。《巴黎公约》采用well-knownmark而不是famousmark,意在表达具有不同知晓度的商标。well-known有3层含义:多数人熟知、熟知、著名,分别表达不同的知名度,以覆盖各种知晓程度的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有关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继承了这一观点。《联合建议》第2条(1)(b)规定,主管机关在确定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或认识程度,并在《解释性说明》第2.3条指出,对于某商标的了解或认识程度……没有为拟使用的方法或将获得的定量结果确定任何基准。《联合建议》采用degree这个表示范围的词,表明商标知晓度是范围,不可以固定其标准。

《联合建议》第2条(2)(b)、第4条(1)(c)将degree划分为bewellknownbythepublicatlarge、wellknown、known以及特殊情况下的notwellknownorknown,认为某商标至少为一部分相关公众所熟知,或者只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如仅要求在给予保护的国家以外驰名的情况下,某商标即使不为国内任何相关公众所知,都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当某商标被他人以不正当的方式削弱或淡化其区别性特征或被不正当地对其区别性特征加以利用时,该商标将获得包括在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全面禁止权,但其理由是该驰名商标必须为全体公众所熟知。

可见,驰名商标是覆盖不同知晓程度的商标。

三、行政程序中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1、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州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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