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080-818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

发布时间 : 2025-04-17 08:06:00 浏览 206次

文号: 沪财税[2011]101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

发文日期: 2011-11-03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财税〔2011〕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通知

财税〔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8号)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免费1对1答疑
司盟企服官方联系方式: 15994764191
司盟企服官方微信: 15994764191
7×24小时客服,无需等待
精准对接需求
免费咨询,疑难解答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