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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在责令限改期内申报了,纳税信用平级会扣分吗

发布时间 : 2025-04-17 10:20:00 浏览 220次

房产税在责令限改期内申报了,纳税信用平级不会扣分,因为没有纳税人发生税收严重失信行为。

房产税在责令限改期内申报了,纳税信用平级会扣分吗

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发布),纳税人发生税收严重失信行为,纳税信用将直接判为D级。

在发票领用、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受到限制;纳税人失信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还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外公布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由于受到多项限制惩戒措施,纳税人希望能够尽早修复纳税信用的诉求比较强烈。

进一步衔接好“首违不罚”制度。

2025年3月,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纳税信用评价的基础是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行为,对于发生了失信行为,但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明确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处理方法,确保两项制度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