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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名称规定

发布时间 : 2023.06.08 14:09:39 浏览 242

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许多企业家经常寻找合作伙伴来建立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企业,在成立前需要注册的合伙企业名称,国家对企业名称也有一些规定。那么,合伙企业的名称规定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合伙企业名称规定

1、合伙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同一行业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机关批准,企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

2、合伙企业名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字号(或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除历史悠久、知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法律允许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的名称应当被授予当地行政区划的名称。

3、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自治地的一般民族文字。使用外文名称的,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主管部门登记。

4、不得使用法律禁止和不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名称。企业名称不得包括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欺骗或误解公众、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府、军事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军队名称、中文拼音字母(外文名称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数字和内容。

5、合伙企业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登记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因企业名称发生争议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优先申请的原则处理。

6、合伙企业名称可以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起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人不得继续使用转让的企业名称。企业侵犯他人名称专用权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企业名称规定

二、公司名称不同地区可以重名吗

(一)公司名称注册不是全国都不可以有重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设立登记的企业名称有已经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字号相同且无投资关系的、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等情形之一,不予核准。

三、公司名称注册标准是什么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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