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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发布时间 : 2023.06.06 10:00:48 浏览 222

分公司是一种常设机构。总公司所属的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主导和控制。分公司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的税收待遇。接下来,关于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的详细信息,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做进一步的答案!

一、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1、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在某个地方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任命分公司负责人。

2、公司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上述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

3、编制分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明确分公司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日常经营管理规定。

4、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分局,请在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设立分公司专用。

5、到拟设立分公司的租赁办公场所,取得租赁合同(可以以总部的名义租赁,也可以以分公司负责人的名义租赁,租赁合同的租赁方应在分公司许可证和公章完成后修改) 6、到拟设立分公司当地工商登记分局领取《设立分公司工商登记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办理登记手续。

6、取得分公司工商执照后,立即到当地公安局指定地点备案刻制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银行账户。

8、携带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银行开户

9、持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招聘人员(渠道可以委托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也可以到当地报纸办理招聘广告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开始运营。

  

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在中国,法定资本又称为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三、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什么不同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有:

1.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间不同,设立协议是调整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设立协议产生在公司设立前,公司的设立阶段,经发起人达成一致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是以公司设立为前提的,在公司设立后才能生效,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2.设立协议不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必备的法律文件,任何公司登记设立都必须提交公司章程。

3.设立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必须依据公司法制定,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前提。

4.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约束的对象不同,设立协议是全体发起人订立的,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章程调整的是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公司的治理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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