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公司章程的范本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2 15:04:39 浏览 202

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并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内部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为了让您详细了解公司章程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以下将由司盟企服编辑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章程的范本是什么?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存和增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及住所

第六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以上项目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投资者名称(股东)

第十条 投资者名称: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作价出资(非货币性财产) 万元(注:如果没有这个项目,请自行删除),实收出资 一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年 月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 组织机构及其生成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大会,投资者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第十三条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 人员由投资者任命,人员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连任)。董事会有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投资者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投资者的决定,并向投资者报告工作;

(二)审批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召集主持。

第十七条 一人一票表决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一半以上的董事应当有效,并制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由名监事组成,其中 人员由投资者任命,人员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连续任命(连续选举)。监事会主席由投资者指定为监事会成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提出罢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为三年,投资者由董事会成员指定。

第二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劳动就业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将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不得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前一年的损失的,应当在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用当年的利润弥补损失。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同意,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公司职工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决定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第十章 解散公司的原因和清算方法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原因发生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投资者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章程的范本是什么

二、公司章程修订程序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三、公司章程怎么审

公司章程是公司调整内外关系的自律性规范,是公司设立时的关键性文书,在受理公司登记注册特别是审核公司章程时,经常发生以下问题:

(一)对公司章程极不严肃。部分股东对《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理解不深不透,认为公司章程不过是登记部门需要的形式材料,只要拿到营业执照便把章程束之高阁,有的由委托代理人制订章程,甚至连股东签字都由他人代签。

(二)盲目照搬他人章程。有的通过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选择填空,形成“傻瓜章程”,导致章程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甚至只是改个公司名称、其它条款盲目照抄,根本不结合本公司实际,丧失了公司的自治规范和法律效力基础,不但无法发挥章程作用,甚至自身行为违反章程而全然不知。

(三)章程条款制定不清,内容不完整。章程所记载的全部事项可以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章程缺少其中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无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与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与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可以听凭章程制订人自主决定是否载入章程。一旦章程予以记载,便发生法律效力。如是不予记载或某项记载不合法,则仅该事项无效,章程其他事项仍然有效,不影响整个章程效力。显然,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对公司的意义和重要程度逊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并不列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章程制订人便可根据实际需要载入章程的诸事项。在公司章程中,这些事项与其他事项同样具有约束力,非依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不能变更。如不加以记载,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如记载不合法,也仅该事项无效,章程其他事项仍具效力。实践中,有的采用拿来主义办法,照抄注册范本,实际上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一名监事,章程中还生搬硬套出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等等。

(四)章程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章程必须合法,这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然而,有的公司制订章程时并不依据《公司法》而是随意制定,公司选举或委派法定代表人时不按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由监事担任,存在随意现象。如果登记机关审查不细,就会造成章程不合法。

上一篇

有限责任制公司章程范本

下一篇

如何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工商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工商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公司注册
变更
财税
清算
经营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