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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4 15:44:44 浏览 477

除法律规定外,公司章程还规定了股东大会决议的生效方式。但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能有效。更多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条件的知识,下一个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股东大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没有规定1/2必须有效通过。事实上,股东可以自由约定。

除法律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此外,股东大会的决议无效。

股东大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会决议哪个权利大些

从某种意义上讲,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权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股东会的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标准;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查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或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和表决须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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