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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被告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3:02:17 浏览 254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被告取决于具体情况,如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被告为合同的对手;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被告为转让股权的股东。股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被告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

涉及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如要求履行转让合同、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赔偿损失或违约金,或要求终止转让合同、要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本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这类纠纷需要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并增加为第三人。

3.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

股权受让人知道出让人出资有缺陷的,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人列为被告,并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受让人不知道的,不承担责任的,也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4.隐名股东或实际投资者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

(1)著名股东以其名义转让、质押股权,或者著名股东的债权人要求执行著名股东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因著名股东自身债务导致其名义股权被执行,损害隐名投资者利益的,隐名投资者可以根据其与著名股东的合法协议主张其权利。

(2)隐藏投资者和第三方同意将其出资权转让给第三方,我们认为该协议不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和对象的要求,不属于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的效力不受《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限制。但隐名投资者与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质押无效,其债权人不能要求执行相关股权。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是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涉及隐藏股东与著名股东之间的纠纷,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一般列为被告;涉及隐藏股东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列为被告;与第三人、第三人与著名股东之间的纠纷,一般适用《公司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将著名股东和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和隐名股东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人应当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5.股权善意取得引发的纠纷案件

公司股权无权转让后,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考虑公司的法律关系具有外观宣传的特点,还要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则,依法保护公司股东和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异议上。一般来说,其他股东作为原告,善意取得第三方和公司为被告。

6.股权转让纠纷涉及公司决议的纠纷案件

股权转让纠纷涉及公司决议无效或者撤销的,当事人起诉确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的,列为被告,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

二、股东死亡股权转让需交税收吗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三、工商年检股权转让怎么填

工商年检股权转让信息填写是需要根据转让后的新股东的个人信息填写,认缴资金、实缴资金、实缴出资时间、占股比例等。股权变动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股东转让登记,就公司内部关系而言,公司股东名册的转让登记之时可视为股权交付、股东身份开始转移之时,就公司外部关系而言,公司登记机关的股权转让登记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基本流程是申请、受理、审核和盖章这四个流程。准备好充分了资料才可以保障工商年检的顺利完成,而且如果公司不按时完成工商年检那么将会被工商局拉入黑名单。实在自己无法完成公司的工商年检,也可以请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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