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企业股权转让纳税吗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3:05:33 浏览 148

企业的股权转让是纳税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收入而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一、企业股权转让纳税吗?

企业股权转让,按下列规定纳税:

1.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发[2000]号。118),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收入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收入而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产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计算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的5%。

企业按股权转让

二、如何办理股权转让转让登记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二)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登记决定。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4、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一)所需资料

1、旧的公司章程

2、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复印件);

4、公章;

5、各股东身份证;

6、需要填写的资料:

(1)转让申请书(签字和盖公章)

(2)出资人情况表(需要盖公章)

(3)该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新股东签字)

(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新股东签字)

(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签字)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

(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

(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

注:资料填写完整之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名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该签字的地方签字,保持字迹一致。

(二)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上一篇

亲属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下一篇

股权融资包括股权转让吗?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股权转让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股权转让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股权变更
股东变更
名称变更
地址变更
法人变更
增资减资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