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缴纳什么税?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7:14:31 浏览 209

在进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对于那些想要转让股权的人,他们需要知道他们在纳税后能得到多少,那么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应该缴纳什么税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缴纳什么税?

  (一)转让方为个人

转让人为个人的,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转让方为公司

如果转让人是公司,则需要涉及更多的税费。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企业所得税

在一般股权(包括股权转让或股份转让)交易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发展(2000)118号废除)的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当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者累计盈余公积金,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收入。

企业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和持有95%以上股份的企业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投资者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当确认为投资者股息性质的收益。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活动,在计算投资者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发展(2003)45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降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申报纳税时,相关准备已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处置相关资产并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进行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当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会计分支机构)的全部股权时,清算或转让企业应当按照过去冲销和增加应纳税所得的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相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者)确认为股息性质。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收入而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造成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各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入和投资转让收入,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扣除未来纳税年度。

  (二)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

投资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与投资者分配利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和个人承担企业的股权,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不转让,不征收契税;增资扩股,以土地、房屋所有权或投资企业的,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行为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税率。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照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第1号)第10条执行,印花税按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怎么认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转让约定的,以转让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转让原约定,或者转让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公司股权转让转让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司盟企服提醒,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上一篇

股权转让需要同意吗?

下一篇

如何处理股权转让流程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股权转让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股权转让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股权变更
股东变更
名称变更
地址变更
法人变更
增资减资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