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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说明书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7:29:30 浏览 494

相信大家对股权转让的相关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你知道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收内容吗?那么,股权转让应该提交个人所得税手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业服务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说明书

(一)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的所得,按公平交易价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较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本公告所列的方式进行核实。

(二)计税依据明显较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断方法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较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者取得股权支付的价格及相关税费;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应净资产份额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在同一或者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价格;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或类似条件下同一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

(五)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下列情形:

(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原因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赡养人或赡养人;

(四)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纳税申报依据明显较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用以下核定方法:

1、股权转让收入按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核定。

对于占资产总额50%以上的企业,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净资产必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同一或者类似条件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同一或者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用的上述批准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属实后,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批准方法。

(4)纳税人再次转让所转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和买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动态税源管理,建立电子分类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确保股权交易链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需要将收益部分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三、股权转让转让登记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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