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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协议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7:56:21 浏览 274

那么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协议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为转让股权而达成的转让人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的意思。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更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根据股东地位同时将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人是个人时

转让人为个人的,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人是公司,则需要涉及更多的税费。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国内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公司,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股权(包括股权转让或股份转让)交易中,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发展(2000)118号废除)的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当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者累计盈余公积金,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收入。

(2)企业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和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投资者共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当确认为投资者股息性质的收益。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活动,在计算投资者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收入。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降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申报纳税时,相关准备已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处置相关资产并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进行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当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会计分支机构)的全部股权时,清算或转让企业应当按照过去冲销和增加应纳税所得的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相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者)确认为股息性质。

处理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收入而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造成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各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入和投资转让收入,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扣除未来纳税年度。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

投资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与投资者分配利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和个人承担企业的股权,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不转让,不征收契税;增资扩股,以土地、房屋所有权或投资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行为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税率。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照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第1号)第10条执行,印花税按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

国内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除)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收入而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者的分配支付金额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当减少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者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二、公司成立多久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没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有限公司法定回购异议股东股权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股权转让工商转让流程

1.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转让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转让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转让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综上,当事人之间如欲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首先要签订股权协议,其次,股权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最后,还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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