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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能否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8:16:55 浏览 175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由几个股东合伙创办的。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有些股东会想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别人。股权转让后,意味着股东也发生了变化。转让股权时,双方会商定转让价格,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可以吗?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

一、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可以吗?

可以。

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以避免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公司法解释(3)》称隐名股东为实际投资者,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3)》的有关内容,名义股东以其名义处分股权的,可以认定为无权处分。换句话说,隐藏的股东(实际投资者)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并转让股权的人。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合同的有效性

隐名投资者转让股权的,应当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方法和依据,如上述;无股东身份的,转让合同无效;有股东身份的,需要处理:受让人继续隐名,需要与著名股东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需要著名的,隐名股东需要成为著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

著名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在保护实际投资者的财产权益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生律师认为,这里的重点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只要第三人不恶意转让股权,实际投资者的损失由著名股东承担。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发生冲突时

公司分配的利润由谁享有,股东权利由谁行使,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确定。一般来说,隐名股东和著名股东之间会有一定的协议或协议,因此该协议或协议与普通民事合同没有本质区别,如债权债务合同、信托合同等。根据意义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的协议是真实意义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有效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协议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举证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二、公司股权转让是因为啥

在一个企业运营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加良好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转让,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成立,都不会只有一个人入股,所有如果中间有股东有其他的考虑,可能就会实行股权转让。

当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从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去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其次如果股东觉得企业运营的不好,想要减少自己的亏损,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不过这时候转让的价格肯定就要低于入股的价格。

无论是哪一个原因,股权转让都牵扯了很多方面的利益,将各方面的利益进行良好的协调,是股权转让能够良好实行的重要前提。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去多方面的去了解股权转让的形式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去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债权债务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转让营业执照(填写公司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转让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转让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转让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转让银行信息(拿着银行转让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1、《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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