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清算组负责人
事实上,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后,公司财产应当破产清算。这类程序通常由当地法院申请。如何确定清算负责人或组长。那么,如何选择清算组负责人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清算组负责人如何选择
1、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的,原则上不能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二、未通知债权人公司就清算有效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无效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
(三)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一份拟留)。
(六)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一份拟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七)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拟留)。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八)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一份拟留)。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拟留)。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一份件拟留)。
2、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拟留)。
(十)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拟留)。
-
破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
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破产管理人要求很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专业资格...发布日期:2023.05.27 -
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区别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有时申请同样的事情,可能需要不同的过程,那么有限公司和有限责...发布日期:2023.05.27 -
清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清算账户是一个专门为结算工作而存在的账户,结算方式通常由双方约定。因此...发布日期:2023.05.27 -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滞纳金处理
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如果义务人不按期付款,行政机关为促使义务人尽快履行义务,将强制...发布日期:2023.05.29 -
子公司破产对母公司有什么影响
在中国,如果子公司破产,有些人可能会担心是否会对母公司产生相应的影响。从法律上讲...发布日期:2023.05.27 -
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怎么办
虽然在申请破产之后会召开会议,但是还是会存在异议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财产...发布日期:202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