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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多久才能清算

发布时间 : 2023.05.27 18:39:35 浏览 339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责任。股东出资后,应当共同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如果我公司想解散,可能需要很多流程才能完成相关程序,那么公司成立多久才能清算呢?以下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逐一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成立多久才能清算?

公司清算与公司成立多久无关。公司解散后,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解散原因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成立多久才能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程序

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法院应在裁定启动清算程序后成立清算组之前,首先指令公司或股东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因为要完成对公司的清算,必须能够确认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因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及财务账册是必备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或者拒不提供上述材料,则导致事实上的清算不能,成立清算组反而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故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册,应在成立清算组之前。而且也可以据此确定是否需要根据债权的大小和多少确定是否需要债权人参加清算组。

2、 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对于是否需要所有股东参加,《台湾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司之清算,以全体股东为清算人。《日本商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清算由业务执行股东实行。笔者认为,原则上应通知所有的股东参加,如果无法有效通知所有的股东,或者有部分股东不愿参加,但不影响清算工作的进行的,则不需要所有的股东必须参加清算。如果股东太多,可以推荐股东代表组成清算组。至于债权人是否需要参加清算组,则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则申请人应成为清算组成员,其他债权人是否需要成为清算组成员,可以根据债权额度的大小来确定。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成立清算组后7日内,清算组应将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组组成等事项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以及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我国可借鉴法、英、美、德等国的做法:清算期间,在公司前加上“清算中的公司”字样可突出公司处于清算状态,便于识别。现实中债权人和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信息的滞后,如果能够及时得到公司解散的信息,就不会发生到采取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才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以至于债务不能实现的情况。

三、企业清算怎么补贴员工

关于公司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可知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依法解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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