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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破产重组期间可以处置资产吗?

发布时间 : 2023.05.29 10:23:08 浏览 623

众所周知,破产重组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有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难,恢复经营能力的法律体系。那么,资产可以在民法典破产重组期间处置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民法典破产重组期间资产能处置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破产重组期间是否可以处置资产。《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可以按照重组计划处置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第八十一条 重组计划草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计划;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组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计划。

破产重组期

二、被诉讼中的公司如何做破产申请

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公司在有被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原诉讼案件暂中止审理。

(一)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如果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债务人要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公司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会在宣告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资产。

(三)破产企业被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例如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等。

(五)破产财产的清算。

(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八)将破产企业的相关登记情况注销掉,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在清算组正式撤销后,清算程序终结。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集体企业破产详细程序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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