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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立体商标是什么,近似商标合法吗

发布时间 : 2023.06.30 10:11:48 浏览 209

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其图的构成、读音、字体等相似,导致使消费者容易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近似立体商标是什么,近似商标合法吗,以下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近似立体商标是什么

1、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以及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2、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 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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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相似度判断标准

英文商标主要从含义、字母相似度、读音、整体效果方面进行判断,对于两个英文商标的审查商标局一般综合考虑。首先从含义方面看,两个商标如果含义完全不同一般不判近似;其次从字母的相似度方面看,商标中其他部分都相似,仅仅F和E;O和Q、D和B这种区别,一般都应判定近似。

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近似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纯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

判断文字商标是否近似应以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将文字商标整体进行比对并考虑文字的读音、字体、含义、排列方式等方面因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

1、字形近似的;

2、字形不同但读音、含义相同的;

3、文字不同但读音相同、字形近似且文字无含义的;

4、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无确定含义但排列顺序相同的;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近似、字形近似的;

5、由外文字母组成的无含义商标,部分字母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字形近似的。

(二)纯图形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

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以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外观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外观的比对应从图形的构图、设计方面进行。

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虽有不同之处,但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基本一致的;或者两图形较小,相关公众运用一般注意程度不易辨认其构图、设计的,只要两图形整体外观近似,即可认定为近似商标。

如果两图形构图、设计近似,即使颜色或者反映的事物不同,也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反,如果两图形反映的是同一事物,但构图、设计均不同的,则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

(三)图形文字组合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

图形文字组合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整体近似的;

2、商标文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商标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

4、将组合商标在不同部位使用的,将各个标志分别进行比对,比对时应考虑各部分标志的使用部位、相关公众对其注意程度以及是否认为是商标的使用等情况。

如果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是组合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关公众对组合商标的整体印象主要来源于该标志,这种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应认定两者近似;否则不宜认定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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