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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6.21 14:11:05 浏览 16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商标是公司或企业品牌对外经营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商标等于公司本身。如今,社会越来越重视商标保护,商标注册经常发生。那么,商标保护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内容由司盟企服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一、商标保护条件

(1)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限于批准注册的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任何形式的自我变更都不受法律保护。

(2)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的发布,在法定期限内对涉嫌与企业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者争议。

(3)企业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权利保护岗位,积极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加强周边市场检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权利保护效果。

(4)企业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时,应当及时制定并采取对策,收集并公证固定以下证据:1。侵权商品和商标标志;2。销售合同和凭证;3。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场所的照片;4。其他相关证据。

(5)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当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企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投诉书:包括投诉人姓名、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姓名、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和要求、投诉日期等;

2.主体资格证书:包括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商标所有权证明等;

3.侵权证据:包括实物侵权、商标标识、相关票据、照片等。

委托投诉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知识产权备案,加强进出口环节的商标保护。

(八)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范围,提高商标保护强度。

认定驰名商标有两种方式:行政和司法。有权识别驰名商标的行政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包括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和商标异议案件中的识别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议审查和商标争议案件中确定。有权确定驰名商标的司法机关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九)企业应当实施风险控制,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商标专用权预警机制,制定商标专用权纠纷处理方案。

(10)企业可以依靠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法律优势,整合资源,提高保护效果。

    

商标保护条件

二、商标保护期限起始日期怎么计算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后商标的使用期限也从届满之日起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4年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4年1月10日。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有的商标权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对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实行的是绝对保护还相对保护,本文认为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来看,分为两种情况:

(1)相对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换句话讲,我国对未注册的著名商标实行的是非跨类保护。

(2)绝对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就是说,对已经注册的著名商标而言,实行的是跨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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