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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商标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0:43:48 浏览 205

《商标法》的意义是规范人们对商标注册的行为,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因此,以下是关于违反《商标法》处罚规定的相关知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你也可以咨询司盟企服。

一、违反商标法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登记。违法经营金额超过5万元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金额20%以下的罚款。无违法经营金额或者违法经营金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限期改正,可以通知,违法营业额5万元以上,可以处以违法营业额20%以下的罚款,无违法营业额或者违法营业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不申请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和决定生效。

《商标法》关于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规定:

第六十条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争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金额超过5万元的,可以处五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经营金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解释提供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及其它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所有权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可以暂停查处。暂停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止调查处理程序。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损失或者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金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账簿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确定赔偿金额。

权利人因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六十四条被控侵权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辩护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前三年内提供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注册商标在前三年内实际使用,或者因侵权造成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

第六十六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可以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

(二)以诽谤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吸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在信用档案中;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信原则,侵犯客户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国家机关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审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正执法,诚实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审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国家机关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审查的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审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审查,接受当事人财产,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

违反商标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二、商标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1、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应使用注册商标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商标法中对此明确规定,已经实际命名并使用的商标才能注册,或者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有关的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都属于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

2、对于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权人有保证其质量的义务。

注册后的商标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可信度相对提高,而且,经过法律上认可的商标质量上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商标权人和商标的使用者负有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的义务,不得生产劣质不合格产品,不得欺诈消费者。商标权人在将自己的商标许可使用或者转让出去时也应当尽到这项义务,即应当谨慎选择许可使用或者转让的对象,并随时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实施监督。

 

三、最新商标法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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