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复审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 2024-11-06 07:45:00 浏览 1169次

一个商标由申请人提出注册后,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局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审公告,对于其认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商标复审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对于被驳回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驳回复审程序。提起驳回复审程序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