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登记办理步骤
发布时间 : 2025-03-03 04:02:00 浏览 227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一步、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质押合同副本;
四、质押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二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文件齐全的、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第三步、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颁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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