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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使用过申报高企的专利,还能继续用于申报吗?

发布时间 : 2024.11.09 04:22:00 浏览 466

对于已经用过申报高企的专利,以后是否还能继续用于申报,这主要取决于该专利的类型,在初次申报时按照哪一类知识产权来评价的。

申报高企对专利的要求

1、专利分类评价方式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

已经使用过申报高企的专利,还能继续用于申报吗?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

2、专利使用限制

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在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申报高企时,只能使用一次。

3、专利权属要求申报高企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国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并且要在有效保护期内。另外,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必须为申请企业。

所以,对于已经使用过申报高企的专利,如果该专利是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那么在后续高企认定中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该专利是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只能使用一次,那在后续高企认定中就不能再使用了。

总结来说,已经使用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Ⅰ类知识产权专利可以继续用于申报,而Ⅱ类知识产权专利则不能继续用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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