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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12 18:28:12 浏览 525

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我相信每个人都听说过,在我国专利需要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样,如果专利异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相信大多数人不太了解,没关系,今天司盟企服为您收集专利无效行政诉讼过程,欢迎阅读。

一、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提到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审查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说,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要求该专利无效。

2.专利无效宣告所需的文件

a.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在线下载);

b.无效宣告请求书(我们可以代为制作);

c.无效宣告的原因和证据(原因主要由我方撰写,请参照第五项提供基本证据信息);

d.委托书(我们准备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的空白委托书)

e.法院传票(如有,将加快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3.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官方费用会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

b.代理费

发明专利25000/rmb起 实用新型20000/rmb起 外观专利15000/rmb起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性有关,我们将根据案件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

专利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无效宣告,审查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技术领域设立不同的审查部门。无效请求将按该领域划分为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小组,并按时间顺序进行审查。

由于各领域案件数量不同,无效公告的审查周期也会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最长审查周期约为2-三年,实用新型次之约0.5-2年,外观审查周期短,一般为0.5-1.5年。

此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所有权纠纷,也可以暂停无效审查,进一步延长无效审查的周期。除了特别简单的案件外,在无效审查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个口头审查程序,类似于法院的审判程序。双方在合议小组的主持下口头陈述,一般口头审查程序后3-无效审查决定将在5个月左右收到。

5.准备无效宣告证据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承担举证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申请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无效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原因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原因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审查委员会不得考虑。

因此,无效申报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在提出无效申报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可能面临不被接受的结果。

证据可以来自国内外。对于外语证据,需要同时提供部分中文翻译。对方不承认翻译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者由审查委员会指定的翻译机构重新翻译。对于来自国外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证据的基本要求是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材料,实践中常用的是专利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表的期刊杂志。包括国内外专利和期刊杂志。所使用证据的公开日期早于拟无效专利的申请日期,可以证明为公开发表的材料。如提供期刊杂志issn号等。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的规定,在专利审查委员会作出无效审查决定后,对专利审查委员会宣布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国司法管辖权的规定,涉及专利无效的行政诉讼,目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行政诉讼的一审。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即二审)请求。二审为终审,其决定具有最终效果。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二、什么条件可以让专利无效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三、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时间是什么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时间是授予专利后的任何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是《专利法》提供的一种通过专利局复审委员会中的审理程序来溯及以往的消除专利权实质性错误的途径,它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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