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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贷款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2:06:43 浏览 1848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公司,可能是旅游资本周转问题,所以公司会选择向银行贷款,所以公司法人贷款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公司法人贷款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首先,这取决于企业的性质。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按照股东协议全部出资的,不承担责任,即公司经营亏损不抵债,股东无偿还义务。股东以前未实缴出资比例的,必须按要求补充未出资金额,补充到位后无需承担债务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股东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法》第二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无论您的投资比例如何,一旦企业债务无法偿还,合伙股东应承担无限责任。这里提到的无限偿还责任,是指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债务的,将个人资产增加给股东,用于偿还企业债务。

(3)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虽然贷款是以企业的名义贷款的,但贷款机构将增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提供担保的,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企业不能正常偿还的,担保的股东必须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法人贷款

二、非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公司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57条的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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