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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属于法人吗?

发布时间 : 2023.06.14 11:44:50 浏览 75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创业符合条件,我们也可以成为法人,但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不属于法人。那么,自然人的独资企业属于法人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自然人独资属于法人吗?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自然人独资,又称个人独资,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它具有以下特点: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投资者的个人。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投资者在企业成立时投资的初始财产,还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者是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者申报登记的投资不足以偿还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的债务时,投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建立一个品牌大小,但外部企业只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商业活动,属于自然人企业的范畴。

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二、公司注册法人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注册法人有年龄限制。

作为依法律规定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综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3.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4.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公民做公司法人存在的风险

1、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作为单位负责人被处无期徒刑。

(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最近广受关注的浙江本色集团吴英集资诈骗案,就是一例。

2、民事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一)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合同法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四)股东责任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时需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一旦出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时,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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