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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 2023.06.12 18:37:15 浏览 251

设立公司时,股东出资是公司投资的民事行为。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金额如实支付出资。股东出资后,享有对公司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有些股东会有虚假出资或逃避出资,那么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出资不足时应该如何处理呢?以下由司盟企服小编逐一回答,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属于出资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补足出资,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如何处理

二、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5、劳务和信用出资: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而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三、股东出资要注意的事项

1、资金来源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2、出资成本

汇率折算和手续费将可能增加出资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币出资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但由于汇率存在不稳定性,出资在汇率折算过程中将会发生损失,增大资本投入。另外,由于银行转账出资需要手续费且各银行的手续费收费不一致,外币现钞出资存人银行亦需要支付手续费。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

当出资人的实际出资额超过章程所限定的数额时,企业应当将其转为临时负债,并与出资者及时沟通,作出归还或其他处理的决定。

3、办理手续

根据新法,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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