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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商标的形式和危害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6:13:47 浏览 220

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关于商标的有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标的,可以滥用商标。那么,滥用商标的形式和危害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更多信息。

一、滥用商标的形式和危害

1、降低注册商标商品质量,欺骗消费者;

2、在非批准使用类别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

3、经常更换商标,变相提高价格;

4、擅自买卖商标标识,销售劣质商品。

滥用商标的危害主要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降低注册商标的声誉。对滥用商标的注册人,注册机关有权批评、通知、罚款甚至撤销其注册商标。

  

滥用商标的形式和危害

二、商标的构成要件

商标是工商企业为区别其所经营的某种商品的质量、规格和特点而创设的标志。一般是用文字、图形或记号注明于商品、商品包装、招牌、广告的上面,俗称牌子。考古发现证实,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就有工匠在自己制造的产品上刻写姓名或其他记号。

商标的构成要件,是指商标法要求商标必须具备的法定构成要素及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商标应当符合的要件之一就是商标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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