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S牛仔裤商标侵权被起诉_企红网
3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LEVI’SCO.诉称,其公司于2001年就此案诉争牛仔裤口袋双弧线标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牛仔裤、服装、裤子等),且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了商标的续展。公司还于2014年3月20日对牛仔裤后袋上双弧线及五边形整体图形“**7”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牛仔裤、服装、裤子等)。类商标目前均处于法律有效保护期内。被告公司作为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没有得到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了突出使用与诉争注册商标一致的图形标识的牛仔裤,从而挤占了LEVI’SCO.原有的市场份额,且给其品牌形象带来了严重损害造成了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