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转让商标被要求一并办理近似商标,商标权的变更该注意哪

发布时间 : 2024.11.25 17:04:00 浏览 6

商标申请人所申请商标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请人可以将该商标用于商业活动之中,也可以将该商标转让给他人。

转让商标被要求一并办理近似商标,商标权的变更该注意哪

在商标转让过程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问题。

举个例子

受让人与转让人D达成一致,将D名下的商标转让至C名下,但是在办理转让申请过程中发现D名下还有一件相同商标,这种情形下,商标局会下发补正要求将另外一件商标一并办理转让手续。

为什么商标局会这么要求呢?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因此,在办理转让手续前需进行查询确认转让人名下是否存在需一并办理转让的其他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分为哪几种形式,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商标转让的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具体内容,转让人和受让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转让通常是有偿转让,需要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其一注册商标权利人(自然人)死亡或生命结束以后,其继承者可继承死者生前所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其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企业被他人合并或者兼并的,他人可继承受让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商标权利人可根据自身意愿转让注册商标所有权;

转让注册商标时亦存在些许限制,商标权利人不得违背。

1、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联合商标作为商标权利人拥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可区别近似;

如果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很容易造成受让人和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构成近似,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

2、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权利人将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后,若要转让该注册商标,转让前必须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同时需要解除原有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样商标权利人才拥有完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才能转让该商标。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不能随意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都享有该商标权益,若要转让该注册商标,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许可。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因此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权利人必须拥有完整的注册商标权用权。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不能存在近似商标,因此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标不能转让。

这下,大家明白了吗?

上一篇

泸州商标转让代理哪家好?

下一篇

洗衣机类品牌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流程?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转让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转让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