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点专利权期限 (专利权人从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计算,专利本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登记程序的期限(法定期限)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准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现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专利许可合同,且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先效力,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中的期限应当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所有指定的期限和法定部分期限应自推定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起计算,在其专利权之前转让可能已经实现或授权他人实现专利,但我们都知道专利的保护有期限,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到保护,专利权的转让应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