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在即,八大税收新政策赶紧了解下
受疫情影响,国家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一些针对企业的优惠财税新政,目前,各省市企业已陆续复工。对于财务会计人员而言,复工后各方面工作与税收政策息息相关。那么,会涉及到哪些新税收政策呢?政策一:2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 如果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已取得符合条件的相应专用缴款书,则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其用途。政策二:2月1日开始,增值税扣税凭证适用新政策。抵扣方法包括了票面税额抵扣、计算抵扣及核定抵扣。政策三:3月1日开始,2017年以后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确认、稽核比对及申报抵扣的期限将被取消。专票超期后一样可以抵扣。政策四:3月1日开始,欠税和滞纳金无需同时缴纳, 自然人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业务。政策五:
